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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扣稅懶人包】一文教你用盡租金扣税額|2025/26 上限、與子女同住額外 HK$20,000(2026 更新)

發佈:2024年11月6日| 更新:2026年6月1日
Tommy Chan
11 分鐘閱讀

租金扣稅(住宅租金扣除)讓租住私樓、沒持有住宅物業的薪俸稅納稅人扣減已付租金。基本扣稅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 HK$100,000,平均月租 HK$8,333 即可用盡;由 2024/25 年度起,與 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出生子女同住並書面選用者,上限增至 HK$120,000。租約須打釐印、單位為主要居所;合租按租客人數平分上限,租約不足一年按月份比例計算。

【租金扣稅懶人包】一文教你用盡租金扣税額|2025/26 上限、與子女同住額外 HK$20,000(2026 更新)

最後更新:2026 年 6 月

簡單講: 租金扣稅(住宅租金扣除)是政府為租住私樓、沒持有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而設的稅務寬減。基本扣稅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 HK$100,000;由 2024/25 課稅年度起,與合資格子女(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出生)同住並以書面選用的納稅人,可獲額外 HK$20,000,合共最高 HK$120,000。租約必須已打釐印、單位為主要居所,即可申請。受規管租賃(如劏房/分間單位)同樣合資格;但若業主是你的相聯者、或你已是業主/公屋租客,則不可申請。

租金扣稅讓合資格租客在報稅時扣減已付住宅租金,每年基本扣除上限為 HK$100,000。要「用盡」扣稅額,可扣金額為「實際已付租金」與「上限」兩者中的較低者——即月租約 HK$8,333 已可用盡 HK$100,000 基本上限。若你與合資格子女同住並作書面選用,由 2024/25 課稅年度起上限提高至 HK$120,000(月租約 HK$10,000 用盡)。此措施由 2022/23 課稅年度起實施並持續適用於 2025/26 及 2026/27 年度,不設申請年期限制。

PAT CPA 的實務觀察是:最多人「扣唔足」的原因不是租金太低,而是租約沒有打釐印、或誤把差餉、管理費當作租金一併申報。另一個常見誤解是以為「劏房/受規管租賃唔可以扣」——其實只要打了釐印、作主要居所並符合條件,劏房租客同樣可以申請。先確保租約已加蓋印花,再按「實付租金 vs 上限」取較低者填報,就能穩妥用盡額度。

目錄

  1. 租金扣稅的基本概念與政策目的
  2. 租金扣稅的詳細資格條件
  3. 如何計算可扣稅的租金額
  4. 常見的租金扣稅項目解析
  5. 不可扣稅的項目提醒
  6. 在哪些情況下不能申請租金扣稅?
  7. 申請租金扣稅的步驟指南
  8. 避免常見錯誤以確保順利申請
  9. 常見問題 (FAQ)

1. 租金扣稅的基本概念與政策目的

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是香港政府為了減輕並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納稅人負擔而推出的稅務寬減措施。這項政策最初由財政司司長在《2022-23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旨在支援租住私樓的納稅人,緩解其生活開支壓力,並由 2022/23 課稅年度起實施。

這意味著,如果你是應課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且以租客身份租用住宅處所作為主要居所,你可以在報稅時將支付的住宅租金作為扣除項目,從而降低應繳稅款。這項措施不設年期限制,是政府長期支援租客的重要政策之一。由 2024/25 課稅年度起,與合資格子女同住的納稅人更可申請額外扣除,下文會詳細說明。

2. 租金扣稅的詳細資格條件

為了確保您能成功申請住宅租金扣除,除了擁有合法租約和自住用途外,還需注意以下詳細條件:

  • 合資格租約: 租約必須是書面租約並已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這是證明租約合法性的重要文件。口頭租約不符合資格;即使逾期補打釐印,亦可在繳付罰款後申請扣稅。
  • 主要居所: 租住物業必須是納稅人在香港的主要居所;如有多於一個居所,只有主要居所的租金可申請扣除。
  • 不持有住宅物業: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在有關期間不能是任何香港住宅物業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 非公屋租客: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不能是房委會或房協轄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的租客或認可佔用人。
  • 無僱主提供居所: 納稅人或其配偶不能由僱主(或僱主的相聯法團)提供居所,或正申索租金發還(rental reimbursement)。
  • 租客身份: 納稅人必須是租約的租客,或租約的聯名租客之一。
  • 業主並非相聯者: 租賃的業主(分租租賃則為主租客)不可是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相聯者」,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合夥人,或受納稅人或其配偶控制的法團(不論是否與納稅人分開居住)。
  • 處所可合法作住宅用途: 有關處所不得被任何法律或指明文書(如政府租契、公契、佔用許可證)禁止在租期內作住宅用途。
  • 無購買權: 納稅人或其配偶不可根據租約獲賦予該處所的購買選擇權、購買權利或優先購買權利。
提示: 「受規管租賃」(例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的劏房/分間單位租賃)並不屬於不合資格類別。稅務局對「住宅處所」的定義涵蓋樓宇的任何部分,包括分間單位、房間及床位。只要租約已打釐印、作主要居所並符合上述條件,劏房或分租單位租客同樣可申請扣稅。

3. 如何計算可扣稅的租金額

住宅租金扣除的計算其實並不複雜,重點是分清「基本上限」與「額外扣除」兩層。可扣除的金額,是該課稅年度實際支付的住宅租金扣除上限兩者中的較低者

  • 基本上限: 每個課稅年度 HK$100,000。換言之,平均月租達 HK$8,333 或以上,已可用盡基本上限。基本扣除最多可申索 20 個課稅年度(不論是否連續)。
  • 額外扣除(child top-up): 由 2024/25 課稅年度起,若你與合資格子女(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出生)在香港同住連續不少於 6 個月,並以書面選用,上限可加 HK$20,000,合共 HK$120,000。此額外扣除最多可累計選用 19 個課稅年度(不論是否連續),其中一項條件是子女於該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未滿 18 歲。
  • 不足一年按比例: 若該年度租約期不足一年,上限須按月份比例減少。例如只租住 10 個月,基本上限為 HK$100,000 ÷ 12 × 10 ≈ HK$83,333。
  • 合租按人數平分: 多人合租同一單位時,不論各人實付租金比例如何,扣除上限以租客人數平均分配。例如二人合租,每人上限為 HK$50,000;四人合租則每人 HK$25,000。
項目 金額 (HKD)
住宅租金扣稅基本上限(每課稅年度) 100,000
與合資格子女同住的額外扣除(2024/25 起,須書面選用) 20,000
合共最高扣除上限 120,000
實際支付租金 [按實際填寫]

4. 常見的租金扣稅項目解析

此項扣除針對的是租客為自住住宅支付的租金。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規定,合資格租客每年可申請最高 HK$100,000 的基本扣除(與合資格子女同住並選用者最高 HK$120,000)。可計入的,是租約訂明、實際支付的住宅租金;若租約包括一個未有分租出去的車位,該車位租金亦可視為住宅租金的一部分。

提示: 住宅租金扣稅只適用於納稅人(及其配偶)在香港租住、作主要居所的住宅物業,並不包括商業處所租金。若單位部分作住宅、部分作其他用途(如家居辦公室),則只有合理屬於住宅用途的租金部分可獲扣除。

5. 不可扣稅的項目提醒

在申請扣除時,納稅人必須注意,並非所有與租住相關的開支都能獲得扣除。根據稅務局的規定,以下項目不能計入住宅租金扣稅額:

  • 差餉及地租: 若由租客另行向政府繳付,則不屬「租金」範圍,不可扣稅。
  • 管理費: 獨立支付的管理費不屬於租金的一部分,不能扣除。
  • 水電煤氣費: 所有公用設施費用均不可扣稅。
  • 維修及裝修費: 租客支付的維修或改善工程費用均不符合扣稅條件。
  • 保險費: 為物業購買的任何保險保費均不可扣除。
重要提示: 只有在租約中明確訂明租金已包含上述費用(即由業主負責繳付),該總租金金額才可全數申請扣稅。若由租客額外支付,則該部分金額必須剔除。

6. 在哪些情況下不能申請租金扣稅?

除了上一節提到「哪些開支」不能計入租金外,稅務局亦列明若干「扣除不適用的情況」。即使你已就某合資格租賃繳付租金,只要落入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該期間的租金便不能獲得扣除:

  • 有關住宅租金款額可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的任何其他條文獲扣除;
  •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就同一期間就任何其他住宅處所繳付的租金已獲得扣除;
  •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在有關期間由僱主或該僱主的相聯法團提供居住地方,或有關租金部分或全部由該僱主或相聯法團支付或退還;
  • 有關租賃的業主(分租租賃則為主租客)是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相聯者——例如配偶、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夥人,或受納稅人或其配偶所控制的法團(不論是否與納稅人分開居住);
  •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在有關期間是任何香港住宅處所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 納稅人或其同住配偶在有關期間是房委會或房協轄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的租客或認可佔用人;
  • 有關租賃受任何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即處所不可合法作住宅用途);或
  • 根據有關租賃,納稅人或其配偶獲賦予該處所的購買選擇權、購買權利或優先購買權利。
釐清「受規管租賃」: 上述清單並不包括「受規管租賃」。換言之,《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的劏房/分間單位「受規管租賃」本身不會令你失去扣稅資格——只要租約已打釐印、作主要居所,並避開以上八種情況,仍可正常申請。容易令人混淆的是第七點「受任何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那是指該處所本身被禁止作住宅用途(例如工廈單位),與「受規管租賃」是兩回事。

7. 申請租金扣稅的步驟指南

要成功申請住宅租金扣除,首先需要準備好相關文件,包括已打釐印的租約副本、支付租金的收據及任何相關證明。接著,在報稅表(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中「住宅租金扣除」部分填上單位地址、業主姓名、租期及已付租金等資料。一般提交時無須夾附證明文件,但須保留有關文件 6 年,以備稅務局日後抽查。若你符合與子女同住的條件並想申請額外 HK$20,000 扣除,須在報稅表中作出書面選用。

8. 避免常見錯誤以確保順利申請

在申報租金開支扣減時,許多人常犯一些基本錯誤,這可能會影響到最終的扣稅額。首先,確保租約已打釐印——未打釐印的租約不能申索。其次,切勿把差餉、管理費或水電費當作租金一併申報。第三,留意合租須按人數平分上限、租約不足一年須按月份比例計算,避免高估可扣金額。最後,核對自己是否落入「扣除不適用的情況」(例如向父母或配偶租屋、由僱主提供居所),以免申報後被剔除。

9. 常見問題 (FAQ)

Q1: 什麼是住宅租金稅項扣除?
這是政府為減輕沒持有住宅物業的納稅人負擔而推出的稅務寬減措施。納稅人可將支付的住宅租金作為支出扣除,從而減少應繳的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由 2022/23 課稅年度起實施。
Q2: 我符合申請租金扣稅的條件嗎?
一般來說,您需要是香港的合法租客,該住宅處所是您的主要居所,租約已打釐印,且您或同住配偶在香港不持有任何住宅物業、並非公屋租客、亦無由僱主提供居所;同時業主不可是您或配偶的相聯者。
Q3: 差餉和管理費可以計入租金扣稅嗎?
不可以。如果差餉、管理費或水電費是由租客額外支付的,則不能計入扣稅額。只有當租金已包含這些費用且由業主負責繳付時,才可按總租金申請扣稅。
Q4: 租金扣稅的上限是多少?如何用盡?
基本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 HK$100,000,平均月租達 HK$8,333 即可用盡。由 2024/25 年度起,與合資格子女(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出生)同住並書面選用者,上限增至 HK$120,000,月租約 HK$10,000 可用盡。可扣金額以實付租金與上限的較低者為準。
Q5: 合租單位的租金扣稅怎樣計算?
合租同一單位時,扣除上限以租客人數平均分配,與各人實付租金比例無關。例如二人合租,每人上限為 HK$50,000;四人合租則每人 HK$25,000。
Q6: 租約不足一年,扣稅上限會減少嗎?
會。若該課稅年度的租約期不足一年,上限須按月份比例減少。例如只租住 10 個月,基本上限約為 HK$83,333(HK$100,000 ÷ 12 × 10)。
Q7: 租住劏房或「受規管租賃」單位,可以申請租金扣稅嗎?
可以。「受規管租賃」(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的劏房/分間單位租賃)並不在稅務局列出的「扣除不適用情況」之內。稅務局對「住宅處所」的定義涵蓋樓宇的任何部分,包括分間單位、房間及床位。只要租約已打釐印、該處所為你的主要居所,並符合其他資格條件,劏房或分租單位租客同樣可申請扣除。
Q8: 如果業主是我的父母或配偶,可以申請租金扣稅嗎?
不可以。若租賃的業主(分租租賃則為主租客)是你或配偶的「相聯者」——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合夥人,或受你或配偶控制的法團——則該租金不可申請扣除,不論你們是否分開居住。其他「扣除不適用情況」還包括:你已是任何香港住宅的業主、屬公屋租客、由僱主提供居所或獲租金發還、租約獲賦予購買權,或處所被法律/政府租契禁止作住宅用途。
Q9: 申請過程複雜嗎?我需要哪些文件?
過程相對簡單,只需在 BIR60「住宅租金扣除」部分填報資料。須保留已打釐印的租約副本及付款證明等文件 6 年,以備稅務局抽查;一般提交報稅表時無須夾附。若你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可聯絡 PAT CPA 專業會計師團隊獲取量身訂做的建議。

官方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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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PAT CPA 執業會計師團隊審閱,並參考香港稅務局資料編寫。

Tommy Chan 發佈於 2024年11月6日(更新於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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