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在香港註冊公司需不需要法人代表?
在香港註冊公司,是否必需設立公司法人代表?其實,香港法例並無強制要求,但公司需有董事及公司秘書。法人代表多用於提升企業形象與信任,視乎業務需求而定。

【公司法人】在香港註冊公司需不需要法人代表?
香港公司法律地位全解析
在香港註冊公司時,經常有人會問:「需不需要設立『法人代表』?」本文將為您深入解析香港公司法中「法人」與「法人代表」的概念,以及董事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和責任。
法人 vs 法人代表:概念釐清
甚麼是「法人」 (Legal Person)?
在香港,公司一旦註冊成立,即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法人」。這意味著公司本身是一個法律實體,可以獨立擁有資產、簽訂合約、承擔債務,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公司的法律責任與其股東和董事是分開的。
香港沒有「法人代表」 (Legal Representative) 的概念
與中國內地不同,香港的公司法中沒有「法人代表」這一職位。在香港,代表公司行使權力、履行義務的是公司的董事 (Director)。
董事的法律地位與責任
在香港,董事是公司的實際管理者和決策者,他們共同組成了公司的董事會,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戰略發展。董事的權力來自於公司章程和《公司條例》。
董事的主要職責包括:
- 誠信地為公司的整體利益行事
- 以應有的謹慎、技能和努力行事
- 避免利益衝突
- 遵守《公司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
常見問題解答
Q1: 香港公司最少需要多少名董事?
根據《公司條例》,每間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為自然人。
Q2: 董事需要是香港居民嗎?
不需要。香港公司的董事沒有國籍或居住地限制。
Q3: 董事和股東可以是同一個人嗎?
可以。在香港,一人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可以同時是唯一股東。
Q4: 公司秘書的角色是甚麼?
公司秘書是公司的主要行政人員,負責確保公司遵守法規要求,例如提交周年申報表、更新公司資料等。公司秘書必須是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設有辦事處的法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