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審計同會計有咩區別?香港有限公司法定要求+7 大對照(2026 更新)
中小企老闆最常問:「會計做了,是否仍須另聘核數師?」答案是須要。根據《公司條例》第 380 及 405 條,所有香港註冊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準備財務報表並由獨立核數師審計,唯一豁免是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dormant,第 447 條)。第 359 條的「申報豁免」只容許小型公司編製簡明財務報表,並不豁免審計。自 2022/23 課稅年度起,所有活躍公司提交 BIR51 時必須一併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本文以 7 大維度對照審計與會計,並列出法定流程與常見失誤。

目錄
最後更新:2026 年 5 月
重點速覽:審計與會計 5 大區別
- 法律性質不同:會計是企業內部記錄財務的「建設性」工作;審計是由獨立執業會計師檢視財務報表的「驗證性」工作。
- 誰可以執行不同:會計可由內部會計人員或外聘簿記員處理;法定審計只可由持有 AFRC(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執業證書的執業會計師(CPA – Practising)執行。
- 法定責任不同:所有香港有限公司均須準備財務報表(Cap. 622 第 380 條),並由獨立核數師作出核數師報告(第 405 條);唯一審計豁免是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第 447 條)。
- 稅務影響重大:自 2022/23 課稅年度起,所有活躍香港有限公司提交 BIR51 利得稅報稅表時,必須一併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核數師報告——舊有「總入息較低毋須提交支援文件」的便利安排已取消。
- 獨立性是底線:同一事務所可同時提供會計與審計服務,但必須有嚴格職能分離;對 PIE(上市公司等)一律禁止為審計客戶兼任簿記。
會計與審計是兩個獨立但相連的職能。會計是企業日常記錄、分類、匯總財務交易並產出財務報表的過程;審計則是由獨立的執業會計師(CPA – Practising)檢視這些財務報表,就其是否真實公平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發表獨立意見。在香港,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380 條及第 405 條,所有香港註冊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準備財務報表並接受法定審計,唯一例外是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dormant company)。對中小企而言,最實際的分別是:會計是持續性的日常工作,審計是每年一次的獨立檢視,兩者缺一不可。
PAT CPA 的實務觀察是:不少中小企老闆以為「公司未盈利就毋須審計」,這是最常見的誤解。除非已正式按 Cap. 622 第 447 條申報為不活動公司,否則即使公司沒有收入、純虧損、甚至全年沒有交易,每年仍須進行法定審計。我們曾見過公司成立多年從未審計,最終須一次過補做多年審計並繳付遲交利得稅報稅表的罰款,總成本遠高於每年正常處理。
這篇文章適合誰閱讀?
本文適合以下人士:剛成立或考慮成立有限公司、想釐清「會計」與「審計」分別的中小企老闆;已委託會計事務所處理簿記、卻不確定為何仍須另聘核數師的公司負責人;準備首次 BIR51 申報、不清楚須附哪些文件及由誰簽署的公司;以及考慮將公司轉為不活動公司、想了解能否合法豁免審計的老闆。
會計與審計核心對照表:7 大維度
以下 7 個維度可一次看清審計與會計的根本差別:
| 對照項目 | 會計 (Accounting) | 審計 (Auditing) |
|---|---|---|
| 性質 | 建設性——建立、記錄、報告財務數據 | 驗證性——檢查、核實、評估財務數據 |
| 時間性 | 持續進行(日常、每月、每季) | 定期進行(通常每年一次,針對已完成的會計期間) |
| 範圍 | 涵蓋企業所有財務交易的記錄、處理與報告 | 專注於驗證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平、合規,並發表獨立意見 |
| 誰可以執行 | 內部會計人員、外聘簿記員、會計事務所 | 只限 AFRC 簽發執業證書的執業會計師(CPA – Practising) |
| 產出文件 | 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 核數師報告(Auditor’s Report)及審計意見 |
| 適用標準 | HKFRS 或 SME-FRF & SME-FRS(小型框架,須符合第 359 條申報豁免條件) | HKSA(香港審計準則,由 HKICPA 制定) |
| 監管機構 | HKICPA 制定會計準則 | AFRC 簽發執業證書並監察執業單位;HKICPA 制定審計準則 |
應否將會計與審計交由同一間事務所?
這是中小企老闆最常問的問題,答案是:可以,但有條件。
對於非公眾利益實體(非 PIE)客戶(例如普通私人有限公司),同一間事務所可同時提供會計與審計服務,前提是有嚴格的職能分離:負責編制財務報表的會計團隊,與負責審計的執業會計師團隊必須分開,並採取保障措施(safeguards)應對「自我審查威脅」(self-review threat),遵守《HKICPA 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第 600 節的獨立性要求。對於公眾利益實體(PIE)客戶(即上市公司、認可保險公司、認可金融機構等),則一律禁止由同一間事務所為審計客戶兼任簿記及編制財務報表。
一站式服務的實際好處:會計團隊熟悉客戶業務,編制的財務報表結構與分類符合審計需要,可大幅縮短審計時間、降低審計費用(audit fee)。但前提是事務所須具備合規的內部獨立性政策。這也是不少中小企選擇由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同時處理會計與核數的原因。
什麼情況下其實不應急於進行審計?
以下情況,急於委聘核數師可能反而出錯或增加成本:
- 簿記未完成、賬目散亂:核數師並非簿記員。若交予核數師的是未經整理的銀行月結單與收據,審計費用會大幅上升。應先由會計事務所或內部會計完成月度賬目,再進行審計。
- 銀行月結單、發票未齊全:第 373 條要求公司保存足夠會計紀錄;若基本支撐文件不齊,核數師可能須出具保留意見(modified opinion)。
- 正考慮申報不活動公司:若公司本財政年度全無交易,可考慮按第 5 條及第 447 條,由股東通過特別決議申報為「不活動公司」以獲審計豁免——但決議須在財政年結前通過。
- 集團架構未確認:若公司為控股公司(持有附屬公司股權),可能須準備合併財務報表(第 379(2) 條);應先確認集團架構再進行審計,避免重做。
法定審計前的基本檢查清單
在聯絡核數師之前,先確認以下事項已備妥,可大幅縮短審計時間並降低成本:
- 本財政年度全部銀行月結單(所有戶口、儲蓄、定期、外幣)
- 全部收入發票(按月排序)及全部支出單據(租金、薪金、強積金、辦公開支、專業服務費等)
- 主要合約副本(租約、客戶合約、貸款及股東貸款協議等)
- 固定資產購置紀錄、應收/應付賬款明細表、存貨盤點紀錄(如有)
- 上一年度核數師報告(如非首年審計)、股東名冊、董事會議紀錄
- 商業登記證副本、最新周年申報表(NAR1)
香港有限公司審計流程
典型的法定審計流程分為 6 個階段,由委任核數師至簽發核數師報告,視乎公司規模一般歷時 2–8 星期:
- 委任核數師:由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周年大會通過委任。新公司可於成立後 18 個月內安排首次審計(配合 IRD 一般於成立後約 18 個月發出首份 BIR51 的做法)。
- 提供賬目資料:向核數師提供經整理的會計賬目、財務報表草稿、銀行月結單、發票、合約等。
- 規劃審計(Planning):核數師理解業務、評估重大風險、制定審計計劃。
- 實地審計(Fieldwork):執行銀行函證、應收賬款函證、固定資產檢查、抽樣測試支出單據等細節測試。
- 覆核及審計意見:核數師審閱結果,與管理層討論調整事項,並就財務報表發表意見。
- 簽發核數師報告:由持 AFRC 執業證書的執業會計師簽署。董事須將經簽署的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呈交股東周年大會(AGM)通過,並一併附入 BIR51 提交 IRD。
為什麼審計時常見出錯?
根據我們處理新客戶過往審計檔案的經驗,最常見的 5 個出錯場景如下:
- 誤以為「未盈利毋須審計」:除非已正式按第 447 條申報為不活動公司,否則所有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須進行法定審計,不論盈虧。
- 誤以為「小型公司可豁免審計」:第 359 條的「申報豁免」(Reporting Exemption)只是容許合資格小型私人公司編制簡明財務報表(採用 SME-FRF & SME-FRS),並不豁免法定審計。
- 誤以為「沒有交易就毋須處理」:即使全年全無交易,仍須進行「nil 審計」並附入 BIR51——除非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
- 誤以為「IRD 不查就沒事」:自 2022/23 課稅年度起,IRD 已取消舊有「總入息較低毋須連同 BIR51 提交支援文件」的便利安排,所有活躍公司必須一併呈交經審計財務報表。
- 誤以為「任何香港會計師均可簽署」:只有持 AFRC 執業證書的執業會計師(CPA – Practising)才可簽署法定核數師報告;僅持 CPA 會員資格而無執業證書者不可簽署。
PAT CPA 常見失誤案例
以下為我們處理中小企審計時最常遇到的三類典型情境(為保障客戶私隱,以下為綜合常見模式,並非個別個案):
情境一:多年從未審計的公司。老闆誤以為「未開始營運毋須審計」,公司成立後多年從未審計亦未申報利得稅,直至收到 IRD 估稅信。最終須一次過補做多年審計、多份利得稅計算表,加上遲交報稅表的罰款及附加稅,總成本遠高於按年正常處理。
情境二:賬目散亂導致審計費用倍增。公司為節省成本而使用未經整理的簿記服務,年結時交予核數師的賬目分類混亂、銀行對賬未完成、應收應付賬未核對。核數師須先重新整理賬目(rework),審計費用因而大幅上升。
情境三:集團公司遺漏合併財務報表。控股公司持有附屬公司,但會計師只準備母公司獨立財務報表,遺漏第 379(2) 條的合併財務報表要求。核數師指出後須重新整合多間公司賬目,延遲提交 BIR51 並產生額外費用。
哪類公司最容易出事?
幾類公司在審計上風險最高:首次審計的新成立公司容易因不熟悉 18 個月時限而錯過 BIR51 提交期限;集團架構公司的多層控股結構容易遺漏合併財務報表要求;跨境業務公司的離岸利潤申索(offshore claim)須核數師理解業務模式,文件不足容易被 IRD 質疑;從未審計的多年舊公司補做成本高,亦較難找到願意承接的事務所;而大量股東貸款/董事貸款的公司須有詳細文件支持,否則可能影響審計意見。
提交前最後自查
核數師報告與經審計財務報表在呈交股東周年大會及附入 BIR51 之前,請再確認一次:
- 核數師報告由持 AFRC 執業證書的 CPA – Practising 簽署,並附上其執業證書編號(現行 BIR51 第 7.1.2 項要求填報此編號)
- 財務報表已由至少兩名董事簽署(單一董事公司由該名董事簽署)
- 確認意見類型(無保留/保留/反對/無法表示)符合預期;如屬保留意見或更嚴重,須與管理層討論並評估對 BIR51 申報的影響
- 已備齊經審計財務報表、核數師報告及利得稅計算表三份文件,連同 BIR51 一併提交
- BIR51 須在發出日後 1 個月內提交(除非已透過稅務代表登記整批延期計劃 Block Extension Scheme)
什麼情況下應盡早尋求專業團隊協助?
以下情況建議提早 2–3 個月聯絡專業會計師事務所,避免趕急產生不必要的成本與合規風險:新公司首份財務年結前 3 個月,宜先確認年結日、首次審計時間表及 IRD 首份 BIR51 預期到期日;集團架構新增附屬公司時,應評估是否須準備合併財務報表;考慮申報不活動公司之前,須確認公司確實符合第 5 條「沒有相關會計交易」的定義(申報後不能再有任何業務活動,否則自動失效);收到 IRD 估稅信或催交信時不宜拖延,因估稅金額通常高於實際應繳稅;而計劃離岸利潤申索、公司註銷或結業者,註銷前須先完成最後一份審計、清繳所有稅項並取得 IRD「不反對通知書」。
相關服務與延伸閱讀
- PAT CPA 法定審計服務——由持 AFRC 執業證書的執業會計師團隊處理香港有限公司的審計服務。
- PAT CPA 會計服務——日常簿記、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編制及核數報稅。
- TVP/BUD 政府資助審計服務——TVP、BUD、ESS 等政府資助項目的獨立審計要求。
- 公司秘書服務——周年申報、董事/股東更改、SCR 維護等合規工作。
- 公司註銷服務——適用於決定停止運營的公司。
- 聯絡 PAT CPA 團隊——獲取免費初步諮詢;或透過 WhatsApp 即時聯絡,適合急需處理 BIR51 或 IRD 估稅信的情況。
官方資料來源
- 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條例》全文(電子版香港法例)——第 5、359、379、380、405、447 條為本文核心參考。
- 公司註冊處:《公司條例》(第 622 章)—— 賬目及審計
- 公司註冊處:《公司條例》賬目及審計常見問題
- 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CPA 會員註冊機構、會計及審計準則制定機構。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AFRC)——簽發執業證書、註冊執業單位、紀律監管機構。
- 稅務局:填寫利得稅報稅表及補充表格(BIR51/BIR52/BIR54)
常見問題
為什麼我的香港有限公司需要進行審計?
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380 條,所有香港註冊有限公司每年必須準備真實公平的財務報表;第 405 條進一步要求財務報表必須經獨立核數師審計。唯一審計豁免是根據第 447 條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dormant company)。此外,《稅務條例》要求公司提交利得稅報稅表(BIR51)時必須附上經審計財務報表——自 2022/23 課稅年度起,此項要求適用於所有活躍公司,不論收入規模。
會計師可以審計自己編製的賬目嗎?
同一間事務所可同時為客戶提供會計與審計服務,但必須確保會計團隊與審計團隊嚴格職能分離,並按《HKICPA 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第 600 節採取保障措施應對「自我審查威脅」(self-review threat)。對非公眾利益實體(非 PIE)客戶可允許;但對 PIE(上市公司、認可保險公司、認可金融機構等)則全面禁止為審計客戶兼任簿記及編制財務報表。
香港審計報告有哪些類型?分別代表什麼?
根據 HKSA 700 及 HKSA 705,審計意見分四類:無保留意見(財務報表真實公平表達)、保留意見(存在重大但非廣泛性問題,或證據不足但影響有限)、反對意見(存在重大且廣泛性的錯報)及無法表示意見(無法獲取足夠審計證據,影響廣泛)。判斷取決於兩個維度:問題性質(重大錯報 vs 證據不足)與影響範圍(局部 vs 廣泛)。
小型公司可以豁免審計嗎?審計費用會否較低?
不可以豁免審計。第 359 條的「申報豁免」(Reporting Exemption)只是容許合資格小型私人公司及擔保公司編制簡明財務報表(採用 SME-FRF & SME-FRS)及簡明董事報告,並不豁免法定審計。第 622 章下唯一獲審計豁免的,是根據第 447 條已申報為「不活動公司」的有限公司。不過,賬目整齊的小型公司審計工作量較少,審計費用(核數收費)一般亦較低,這正是保持賬目清晰的實際好處。
誰才有資格簽署法定核數師報告?
只有持有會計及財務匯報局(AFRC)簽發執業證書(Practising Certificate)的執業會計師(CPA – Practising)才可簽署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定核數師報告。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AFRC 接手簽發執業證書及註冊執業單位的工作;HKICPA 則繼續是 CPA 會員的法定註冊機構及負責資格考試(QP)。現行 BIR51 第 7.1.2 項要求填報簽署核數師報告的執業會計師之執業證書編號,可從 AFRC 官方網站查證。
PAT CPA 可以同時提供會計與審計服務嗎?
可以。PAT CPA 設有獨立的會計團隊與執業審計團隊,兩者職能分離,符合 HKICPA Code of Ethics 第 600 節的獨立性要求。對中小企客戶而言,一站式會計與核數服務的實際好處是:會計團隊熟悉客戶業務,編制的財務報表結構與分類符合審計需要,可縮短審計時間、降低審計費用。
新公司第一次審計何時要做?
香港新成立有限公司可選擇將首份財務年結延長至最長 18 個月——配合 IRD 一般於公司成立後約 18 個月發出首份 BIR51 的做法。建議於首份財政年結日前 3 個月聯絡核數師,確認年結日及首次審計時間表。首次審計典型歷時 4–8 星期,視乎業務複雜程度而定。
審計師發現問題會如何處理?是否會直接向稅務局舉報?
法定審計的核心目標是就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平表達發表獨立意見,核數師並非 IRD 的執法人員。如發現重大錯報,核數師會先與管理層討論調整,或考慮發出修正意見(modified opinion),亦常以「管理建議書」(management letter)形式指出內部控制缺陷。但若發現懷疑欺詐、洗黑錢或其他指明罪行,須按法定要求作出舉報。
需要審計服務?
專業核數師團隊,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