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免稅額】2026 同住父母免稅額多少?$50,000、$100,000、申請條件一文看清(2026 更新)
2025/26 父母免稅額:受養父母年滿 60 歲(或合資格領傷殘津貼)每名基本 $50,000,全年連續同住再加額外 $50,000,合共最高 $100,000;55 至 59 歲為 $25,000+$25,000,合共 $50,000。三大條件為受養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年滿 55 歲、同住至少 6 個月或每年金錢供養不少於 $12,000。父母有工作仍可申請。2026/27 預算案建議上調至 $110,000,惟須經立法、尚未生效。

目錄
最後更新:2026 年 5 月
重點速覽:供養父母免稅額 8 大要點
- 金額(2025/26):受養父母年滿 60 歲或合資格領傷殘津貼,每名基本免稅額 $50,000;若全年連續同住,再加額外免稅額 $50,000,合共最高 $100,000。
- 55 至 59 歲:每名基本 $25,000 + 額外 $25,000 = 最高 $50,000。
- 「$132,000」是誤傳:$132,000 是基本(個人)免稅額,並非供養父母免稅額,兩者不可混淆。
- 2026/27 預算案建議上調(60 歲+ 至 $55,000×2=$110,000;55–59 歲至 $27,500×2=$55,000),但須經立法程序,尚未生效。
- 三大條件:受養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年滿 55 歲(或合資格領傷殘津貼)、同住至少連續 6 個月(無須十足有值代價)或每年金錢供養不少於 $12,000。
- 父母有工作仍可申請:稅例沒有按受養人收入設限,關鍵是你是否真正履行供養責任。
- 一名受養人只可一人申索,不能由兄弟姊妹攤分。
- 移居海外不符資格:即使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長期居海外只短暫訪港,一般不符「通常在香港居住」。
在香港,父母免稅額(正式名稱為「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金額視乎受養人年齡及是否同住。以 2025/26 課稅年度計,受養父母年滿 60 歲(或合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每名基本免稅額為 $50,000;若該名父母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可再申索額外免稅額 $50,000,合共最高 $100,000。受養父母年滿 55 歲但未滿 60 歲,則每名基本 $25,000 加額外 $25,000,合共最高 $50,000。即使父母有工作或收入,稅例並無因此設限,只要符合「通常在香港居住」、年齡及供養三項條件,仍可申請該免稅額。
PAT CPA 的實務觀察是:絕大部分被稅務局調整的供養父母免稅額個案,問題不在金額計錯,而在「供養」一環舉證不足——尤其是用金錢供養但欠缺轉帳紀錄,或同住但無法說明父母並非「付足對價」。先把證明做好,再談如何合法用盡額度。
這篇文章適合誰閱讀?
供養父母免稅額橫跨薪俸稅與個人入息課稅,以下讀者最用得着:
- 有供養父母/祖父母的打工仔:想知道究竟可扣多少、點先申請得到。
- 家中兄弟姊妹一齊供養父母的人:要搞清楚由誰申索、會否「爭崩頭」反而冇人拎到。
- 父母仍有收入或仍在工作的納稅人:擔心父母有人工會否影響申請。
- 父母部分時間在內地/海外居住的家庭:需要評估是否符合「通常在香港居住」。
父母免稅額金額一覽(2025/26)
下表列出 2025/26 課稅年度每名受養人的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基本免稅額只要符合三大條件即可申索;額外免稅額須受養人「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
| 受養人情況 | 基本免稅額(每名) | 額外免稅額(每名,須同住全年) | 合共最高 |
|---|---|---|---|
| 年滿 60 歲或以上;或合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 | $50,000 | $50,000 | $100,000 |
| 年滿 55 歲但未滿 60 歲 | $25,000 | $25,000 | $50,000 |
父母免稅額屬《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30 及第 30A 條下的免稅額。每名受養人於同一課稅年度只可由一名納稅人申索。
「$132,000」是常見誤傳
網上不時把這項免稅額講成「每位父母 $132,000」,這其實是把基本免稅額(個人免稅額)誤當作父母免稅額。2025/26 的基本免稅額為 $132,000,是每位納稅人自動享有、與供養父母無關的額度;供養父母免稅額每名最高只有 $100,000(60 歲+ 同住全年)。兩者性質不同,切勿混淆。
2026/27 預算案建議上調(尚未生效)
財政司司長在 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上調多項免稅額,當中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擬調整為:60 歲+(或合資格領傷殘津貼)每名基本 $55,000 + 額外 $55,000=最高 $110,000;55–59 歲每名 $27,500 + $27,500=最高 $55,000。有關措施須經立法程序才可實施,相關《稅務(修訂)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現階段尚未生效。申報 2025/26 課稅年度時,仍以上表的現行金額為準。
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要符合哪些條件?
要就一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申索免稅額,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受養人「通常在香港居住」
這是最關鍵亦最常出問題的一項。「通常在香港居住」在《稅務條例》中並無法定定義,稅務局會按一般法律原則,參考多項客觀因素判斷,包括:
- 在港逗留日數、訪港頻密程度及每次逗留時間;
- 在港是否有固定居所;
- 在外地是否擁有物業作居住用途;
- 在香港有否工作或經營業務;
- 其親友是否主要在香港居住。
2. 年齡或身體狀況
受養人於有關課稅年度內必須年滿 55 歲;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不論年齡)。
3. 供養條件(同住或金錢供養,二擇一)
你或你配偶(非與你分開居住)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 與受養人至少連續 6 個月同住,而無須受養人付出十足有值代價;或
- 你/你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 $12,000 的金錢用以供養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包括你或配偶的親生/領養/繼父母,以及已故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樣包括親生、領養、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及已故配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父母有工作或有收入,還可以申請免稅額嗎?
可以。《稅務條例》在判斷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資格時,並無以受養人本身的工作狀況或收入水平作為限制。資格只取決於上述三項條件:受養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年齡(或傷殘)符合,以及你符合同住或金錢供養條件。
不過實務上要留意:若父母收入較高,稅務局抽查時可能更仔細審視你是否「實際」每年金錢供養不少於 $12,000,或同住安排是否真的「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
實務建議:把供養證明做足
- 金錢供養路徑:保留銀行轉帳紀錄、入數紙,金額及次數要能對應全年不少於 $12,000。
- 同住路徑:確保父母並非按市值向你支付租金或對價(否則不符「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並能說明同住安排。
- 保留父母年齡及關係證明(身份證明、出生/結婚證明文件),以備稅務局抽查。
如何在合法範圍內用盡供養父母免稅額?
這項免稅額本身金額固定,所謂「最大化」並非鑽空子,而是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把該拿的額度全部、正確地拿到。以下是 PAT CPA 常用的合法思路:
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索
同一受養人只可由一人申索。若夫婦或兄弟姊妹之間都有資格,由邊際稅率較高的一方申索,慳稅效果通常較大。兄弟姊妹之間須先協調由誰申索;若各人未能達成協議,稅務局不會批核該免稅額。
爭取「額外免稅額」
基本免稅額只需同住至少連續 6 個月;但只要做到全年連續同住而無須父母付出十足有值代價,便可多拿一筆等額的額外免稅額——即 60 歲+ 個案由 $50,000 倍增至 $100,000。安排居住時值得把這點計算在內。
配偶的父母同樣可申索
你可就配偶的父母/祖父母申索免稅額;連同自己的父母,一個家庭可同時就多名合資格受養人各自申索,額度疊加。
疊加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若受養父母同時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你在該免稅額之外,可另行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2025/26 為每名 $75,000),兩者並不互相排斥。
留意: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與父母免稅額二擇一
若你已就同一名父母/祖父母申索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2025/26 上限 $100,000),則同一課稅年度不能再就該名受養人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只能二擇一。一般而言,實際付出的院舍開支若高於免稅額,選扣除較有利;反之則選免稅額。宜逐年比較。
為什麼供養父母免稅額申請常見出錯?
多數被調整的個案,問題集中在以下幾點:
- 金錢供養舉證不足:聲稱每年供養 $12,000 以上,卻拿不出對應的轉帳紀錄。
- 同住但父母「付足對價」:父母按市值畀租金,不符「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
- 受養人長居海外:父母移居內地或海外、只短暫訪港,被判不符「通常在香港居住」。
- 兄弟姊妹重複申索:多於一人就同一父母申索而未協調,最終可能無人拿到。
- 與長者住宿照顧開支重複:同年同一受養人同時申索兩項,被剔除其一。
哪類個案最容易被稅務局調整?
最高風險的是受養人居住地不在香港的個案。稅務局曾明確指出:長期在海外居住、只為探親而短暫留港的父母/祖父母,即使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一般也不會被視為「通常在香港居住」,因此不符合申索資格。若父母大部分時間在內地或海外生活,申索前應審慎評估上述五項客觀因素,並保留足以說明其香港生活重心的證明。
提交報稅表前最後自查
- 受養人是否年滿 55 歲(或合資格領傷殘津貼)?
- 受養人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海外居住的個案有否評估五項因素?
- 同住路徑:是否至少連續 6 個月、且父母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
- 金錢供養路徑:全年是否不少於 $12,000、有否轉帳紀錄?
- 是否只由一人申索?兄弟姊妹間有否協調?
- 同年是否就同一受養人重複申索了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 申索額外免稅額者:是否做到「全年連續」同住?
漏報或想追溯申索怎麼辦?
若過往年度合資格但未有申索,可根據《稅務條例》第 70A 條(填交 IR6071 表格)申請更正,時限為有關課稅年度完結後 6 年內,或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 6 個月內,以較遲者為準。相反,若申索資料有誤或虛報,按第 80(2)(b) 條屬違例,故所有證明文件應保留 6 年備查。
什麼情況下應盡早找專業團隊?
以下情況的申索較易出爭議,建議及早諮詢專業會計師:父母部分時間在內地/海外居住、邊界模糊;多名兄弟姊妹同時供養、需安排由誰申索最慳稅;同時涉及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與該免稅額的取捨;以及曾被稅務局查詢或調整、需要補交證明的個案。PAT CPA 的個人及家庭報稅服務,可結合日常記帳協助你把供養證明與報稅安排做妥。
官方資料來源
父母免稅額常見問題
父母免稅額 2025/26 有多少?
父母同住免稅額和額外免稅額有什麼分別?
父母有工作或有收入,還可以申請免稅額嗎?
兄弟姊妹一齊供養父母,可以各自申請免稅額嗎?
什麼是「通常在香港居住」?父母移民海外還可申請嗎?
可以同時申請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和父母免稅額嗎?
2026/27 的父母免稅額會調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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